站内搜索 请您输入您所需要的文字: 搜索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07-3-28


厦财预〔200715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根据《厦门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绩效考评工作的认识。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和公共财政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是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绩效考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职能部门,配备较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客观和完整。

二、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思路。下一阶段应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规范操作与扩大范围相结合。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支出预算绩效考评的各项制度、操作流程、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考评项目范围,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做到应评尽评。

2、单位自评与专家评价相结合。各预算单位要增强参与绩效考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使绩效考评工作成为预算编制的先决条件和项目完工后的必备手续。在此基础上,引入专家评价机制,不断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3、定量指标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要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各类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既要适当增加以客观因素为衡量标准的定量指标,又要充分利用专家、管理者的经验,结合定量指标结果,综合进行评价。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真正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逐步规范纳入绩效考评工作的范围。按照《办法》规定,除按相应规定可不进行项目事前绩效审核外,其余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土地基金和债务资金安排的200万元以上的专项项目,都必须纳入绩效考评范围。从2008年预算编制开始,凡按规定应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专项项目,如果没有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预算内将不予安排资金,凡经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都应进行事后绩效检查。其他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也应逐步规范到位。

四、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各部门和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市级各主管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应负责在部门预算“一上”前的30日内汇总本部门专项项目,组织事前绩效自评工作,按规定要求送财政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事后绩效检查,并按规定报送自评报告。对于财政部门下达的其他事中、事后考评项目,也要按要求及时开展自评和报送自评报告。

2、配合财政审核中心开展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应如实、完整提供有关材料,配合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对财政审核中心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和反馈。

3、及时整改考评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分析考评报告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加以整改,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规范和完善。各单位在收到考评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整改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五、着力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适当加大定量考核指标的比重。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对象不同特点,探索建立一系列规范的分行业、分类别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专业性较强的考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市财政审核中心应在考评前进行充分沟通,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性设置细分指标,设定客观衡量的评分标准,为绩效考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有效发挥绩效考评的奖励和约束作用。绩效考评结果是财政资金使用成效的综合评价,也是财政资金安排和拨付的重要依据。对于项目事前绩效审核为优的项目,市财政将优先列入年度预算或项目库。对于未按要求完成事中绩效跟踪的项目,将视情况暂停拨付资金。对于事后绩效优秀的项目,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确定以后年度项目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绩效差劣或未按要求完成事后绩效跟踪的项目,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监督,切实维护绩效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对考评人员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当事人,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绩效考评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财政  支出  绩效考评  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                     2007328印发

--------------------------------------------------------------------------------------------------------------------------------------

打印此页

共有位读者阅读过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