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局关于核定干部保健对象住干部病房收费标准的通知
厦价服〔2004〕165号
各干部保健定点医院:
根据《关于干部保健病床收费标准及配置的通知》(厦卫保健〔2004〕215号文件)文件通知精神,我市干部保健定点医院近期对干部保健病房设施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重新配置,市第一医院等6个干部保健住院定点医院按《干部保健病房配置量化评分办法》进行自评后,申请考核验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经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实地考核验收,并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现就干部保健对象在市第一医院等6个干部保健定点医院住院时病房的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部保健定点医院病房考核结果及收费标准:(见下表)
考核医院与病房类型房间分布(楼层、床号)考核综
合得分核定收费标准市第一医院套间145477220元/套·日单间1410、1447、1448、1450、145275110元/间·日标准间14间(详见备注(一))28床8360元/床·日市中山医院套间162293280元/套·日单间152286130元/间·日标准间1601~1618、1623~1628、1501~1520、1523~1536共29间58床8765元/床·日驻军174医院套间3间(详见备注(一))84240元/套·日单间10间(详见备注(一))92140元/间·日标准间20间40床(详见备注(一))9470元/床·日市中医院总院标准间五楼E13~14、E15~16共2间4床6545元/床·日江头分院
单间346、348、350、451、552、64972100元/间·日江头分院
标准间410、412,546、548,643、645、646、648共4间8床8460元/床·日厦门眼科中心套间60277220元/套·日单间60177110元/间·日标准间603、604共2间7450元/床·日市第三医院单间2313床80120元/间·日标准间2301~2312共6间12床7855元/床·日备注:(一)市第一医院标准间病床为:1401、1403、1404、1406、1407、1409、1412、1414、1415、1417、1418、1420、,1421、1423,1424、1426,1427、1429,1430、1432,1433、1435,1436、1438,1439、1441,1442、1444床。
174医院套间为:六楼31、32床,十七楼47床;单间为:四楼43床、五楼41床、六楼28、29、30床,八楼43床,十二楼41床,十三楼38床,十四楼39床,十七楼43床;标准间为:四楼25~29床,五楼26~27床,六楼1~14床、19~22床,八楼4~5床、16~17床,十二楼25~29床,十三楼28~29床,十四楼28~29床,十七楼1~2床。
(二)套间、单间仅能设一张收费病床,标准间设两张收费病床。
二、做好医保和干部保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调整与衔接。
1、各干部保健定点医院可在经核定的收费标准内,确定本院相应病房和病床的收费标准。
2、请及时更新本院医保和干部保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收费项目,以方便保健对象就医刷卡结算。
保健对象住院根据其级别的不同享受相应的病房待遇,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刷卡结算功能开通后,即可对经核定的病房执行新的床位收费标准,其中按医保规定结算后的余额与市保健办结算。
3、干部保健对象住新核定收费标准的病床时,空调费、消毒费、汤水费不再另行收取。
4、其他尚未经考核验收核定具体收费标准的医院及病房、床位,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三、进一步改善干部保健对象住院病房条件。
各干部保健定点医院干部病房条件,距离厦卫保健〔2004〕215号文件的要求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请各干部保健定点医院进一步改善,为就诊的保健对象提供优质的就医环境和服务。
四、本次干部保健病房收费标准暂定为试行价格。
本次干部保健病房收费标准及配置均比原干部病房收费水平及配置有所提升,且与特需病房收费标准如何衔接也有待在试行中检验,本次干部病房收费标准试行至2005年10月底,试行期间省里出台相关规定时从其规定。
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财政局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