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负责对本地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生产和贸易企业提出的调整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上报;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研究工作;为拟定关税谈判方案提供依据和建议。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本地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的调研和建议工作。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敏感商品、大宗进出口商品、上下游产品的关税税率、税目开展经常性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收政策调研,并及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调查进口产品对本地区相关产品的影响、冲击和损害情况,提出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及实施保障措施、加征关税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对本地区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生产和贸易企业提出的调整关税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上报。
(四)参与拟定年度关税调整方案的研究工作,提供相关素材和依据。负责审查、协调并汇总上报本地区各行业、企业对调整关税税率、增列关税税目以及调整年度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和具体税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财政部“年度关税实施文案地方预备会”。
(五)参与关税谈判方案的拟定工作。结合本地区开展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按商品、国别或区域提出我国参加多边、双边关税谈判方案的具体出价、要价建议。
(六)负责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分析、研究工作。跟踪研究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制定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提供关税及进口税收方面的政策建议。
(七)负责本地区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引导企业及时、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国家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为基层和企业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1)年度进出口关税税则、税率、税目的调整情况,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的调整情况;(2)多边、双边关税协定的相关信息,包括参加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协定的关税优惠幅度,协定所涵盖的商品范围等;(3)国家重大的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4)对有关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征收报复性关税的相关情况;(5)其他临时性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等。
(八)负责本地区并参与财政部有关关税基础信息搜集和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组织做好财政部下发的《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定期编报工作,根据本地的产业、产品情况,选择并落实好调查对象,做好布置培训、报表收集、数据验收、汇总分析等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为开展关税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九)受财政部委托,做好关税及进口税收政策方面的其他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