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闽财会[2003]5号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厅
颁布日期:2003-1-23
各设区的市财政局、卫生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预算管理和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下发了《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要求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规范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科目,我们在2002年执行的基础上,根据《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的具体规定,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科目按照“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设置,目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设置。有关基金的提取方法和支出范围仍执行现行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核算的口径的一致性,我们医院会计核算的特点,对“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制定了“福建省医院支出明细科目表”(附件一)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对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在加工材料、其他支出科目下的上级科目进行设置。表中没有明确的目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设置。有关基金的提取方法和支出范围仍执行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
医疗单位除了“收入支出总表”不做修改外,“医疗收支明细表”和“药品收支明细表”也做了相应的调整(附件二、三、四)。
三、以上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卫生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的通知”(闽财会[2002]19号)同时废止。
附件:
福建省医院支出明细科目表;
收入支出总表;
医疗收支明细表;
药品收支明细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厅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福建省医院支出明细科目表
(一)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在加工材料
明 细 科 目 支出科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名 称 内 容 说 明
1 人员支出 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等及管理费用分配计入的各项人员支出。
1 基本工资 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津贴工资、工人岗位工资、工人津贴工资、新录用人员工资等)及管理费用分配计入的支出。
2 津 贴 反映单位在基本工资之外按国家统一规定开支的津贴、补贴,包括事业单位津贴和各类补贴(不含住宅电话补贴费和住房补贴)及管理费用分配计入的支出。
1 岗位津贴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岗位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职务津贴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职务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地区性补贴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地区性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考勤奖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考勤奖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护、教龄津贴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护龄、教龄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6 卫生津贴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卫生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7 夏季防暑降温费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夏季防暑降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8 政府特殊津贴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9 其 他
3 奖 金 反映单位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社会保险缴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及管理费用分配计入的支出。
1 养老保险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医疗保险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失业保险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工伤、生育保险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保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其 他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含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其 他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包括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提取的工会经费、临时工工资及有关费用等及管理费用分配计入的支出。
1 临时工工资 反映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的工资及有关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加班工资 反映按规定标准发给的加班工资及有关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病假人员工资 反映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人员和长休从中央到地方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夜餐费 反映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夜餐费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其 他
2 公用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不包括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及管理费用分配计入的各项日常公用支出。
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置并且依照会计制度规定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书报杂志、一般性办公用品和单位一般印刷费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书报杂志费 反映单位购置并且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书报杂志的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办公用品费 反映单位购买办公用品、日常印刷费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印刷费 反映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等的印刷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水电费 反映单位耗费的水、电费及污水处理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水 费 反映单位耗费的水费及污水处理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电 费 反映单位耗费的电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含住宅电话补贴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邮寄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电话通讯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电话费(含住宅电话补贴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交通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国内外交通费,包括租车费,车辆用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行车安全奖励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6 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出国的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因工作需要开支的杂费,调干随行家属旅费,调动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的多退少补部分出国人员零用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7 会议费 反映单位召开的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医疗费(指由会议医务人中诊治的一般疾病医疗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8 培训费 反映本单位各类培训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9 招待费 反映单位吉祥如意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0 福利费 反映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1 劳务费 反映单位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支出,如翻译费、手续费、会诊费、专家论证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2 就业补助费 反映按规定给予下岗职工、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的就业补助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3 租赁费 反映单位租赁办公用房、机械设备、专用通讯网、场地、车船等的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不含融资租赁)。
14 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5 维修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如传真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大型计算机系统、X光机及其他医疗设备;教学、科研仪器和实验设备的维修费;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设备修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传真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大型计算机系统、X光机及其他医疗设备维修费;教学、科研仪器和实验设备的维修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房屋修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提取修购基金 反映单位开支的固定资产原值提取的修购基金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6 专用材料费 反映单位专用材料的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卫生材料 反映领用的卫生材料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氧 气 反映领用的氧气、氮气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化学试剂 反映领用的氧气、氮气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血 液 反映领用的血液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卫生耗材 反映领用的卫生耗材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其 他
2 低值易耗品 反映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计入的低值易耗品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其他材料 反映领用的除办公用品、印刷品、燃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药品费 反映药品消耗成本、盈亏列支(“药品支出”专用科目)。
1 西 药
2 中成药
3 中草药
17 图书资料购置费 反映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而未在专用基金中开支的图书的购置费。
18 其 他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锅炉燃料费 反映单位取暖、消毒用燃料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洗涤费 反映单位洗涤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科研教学费 仅限于核算科研及教学专项经费不足时的医院自筹部分。
4 提取坏账准备 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提取工会经费 反映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6 离退休特需费 反映由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的单位按规定组织的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公务费等开支。
7 其他费用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支出(如软件购置、开发、维护升级费、绿化费、环保费、联防费、医疗责任保险、无形资产摊销、会诊专家交通住宿等费用)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1 离休费 反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他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退休费 反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他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退职 (役)费 反映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退职补助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4 抚恤和生活补助 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5 医疗费 反映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以及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基金开支范围之外,按规定应由单位负责的医疗补助支出。
6 住房补贴 反映单位吉祥如意规定开支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 反映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2 提租补贴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提租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3 购房补贴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职工的购房补贴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7 助学金 反映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货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8 其 他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目的单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退伍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等及管理费用相应明细科目的分配计入。
附件二
收入支出总表
年 月 会医02表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元
行 次 项 目 本月数 累计数 行 次 项 目 本月数 累计数
1 一、收入合计 15 其中:医疗收支差额
2 财政补助收入 16 药品收支差额
3 经常性补助 17 其他收支差额
4 专项补助 18 减:财政专项补助结余
5 上级补助收入 19 减:应缴超收款
6 医疗收入 20 减:药品收支结余上缴款
7 药品收入 21 加:药品收支结余返 (弥补亏损)
8 其他收入 22 四、结余分配
9 二、支出合计 23 加: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10 医疗支出 24 加:年初待分配结余
11 药品支出 25 减: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12 财政专项支出 26 转入事业基金
13 其他支出 27 期末待分配结余
14 三、收支结余
附件三
医疗收支明细表
年 月 会医02表 附表1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项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医疗收入 1 (二)公用支出 26
门诊收入 2 办公费 27
挂号收入 3 印刷费 28
诊察收入 4 水电费 29
检查收入 5 邮电费 30
治疗收入 6 交通费 31
手术收入 7 差旅费 32
化验收入 8 会议费 33
其他收入 9 培训费 34
住院收入 10 招待费 35
床位收入 11 福利费 36
诊察收入 12 劳务费 37
检查收入 13 就业补助费 38
治疗收入 14 租赁费 39
手术收入 15 物业管理费 40
化验收入 16 维修费 41
护理收入 17 专用材料购置费 42
其他收入 18 图书材料购置费 43
其他 44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
离休费 46
退休费 47
医疗支出 19 退职(役)费 48
(一)人员支出 20 抚慰和生活补助 49
基本工资 21 医疗费 50
津贴 22 住房补助 51
奖金 23 助学金 52
社会保险缴费 24 其他 53
其他 25 收支差差额 54
附件四
药品收支明细表
年 月 会医02表 附表2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累计数
药品收入 1 交通费 22
门诊收入 2 差旅费 23
西药收入 3 会议费 24
中草药收入 4 培训费 25
中成药收入 5 招待费 26
住院收入 6 福利费 27
西药收入 7 劳务费 28
中草药收入 8 就业补助费 29
中成药收入 9 租赁费 30
药品支出 10 物业管理费 31
维修费 32
专用材料费 33
图书材料购置费 34
(一)人员支出 11 其他 35
基本工资 1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
津贴 13 离休费 37
奖金 14 退休费 38
社会保险缴费 15 退职(役)费 39
其他人员支出 16 抚慰和生活补助 40
(二)公用支出 17 医疗费 41
办公费 18 住房补助 42
印刷费 19 助学金 43
水电费 20 其他 44
邮电费 21 收支差差额 45
福建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执行《2003年政府 预算由收支科目》的补充通知
文 号:闽财会[2002]8号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厅
颁布日期:2003-3-10
各设区的市财政局、卫生局,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于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200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会[2003]5号),现根据各地执行中反馈的情况,结合卫生部财务报表的要求,补充规定如下:
一、删除附件—第2页“内容说明”第2-3行中“提取的工会经费”几个字。
二、在附件三“医疗收支明细表”的“专用材料费”(42行)下增加“卫生材料”(43行)、“低值易耗品”(44行)、“其他材料”(45行),表内关系:42行=43行+44行+45行,其他项目行次顺推。在附件四“药品收支明细表”中“专用材料费”(33行)下增加“其中:药品费”(34行)、“西药”(35行)、“中成药”(36行)、“中草药”(37行),表内关系:34行=35行+36行+37行,其他项目行次顺推。
三、以上补充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厅
二00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