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国有外贸、对外经济合作、旅游、境外投资企业、地方金融、投资担保等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参与上述系统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革政策及分配政策的研究;提出上述系统企业国有资本金预算编制草案,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提出上述系统企业和会展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建议并负责管理和监督;负责上述系统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对其变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政府外债借、用、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