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基金和离退休经费的管理以及劳动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和中小企业改制破产准备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社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上述五项保障等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的管理;研究提出上述部门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建议及年度预算执行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审核批复上述部门的年度决算 ;监管上述部门的国有资产。